中国化工报:煤制天然气市场改革迎东风

2016/10/27 10:05:58 人评论 分类:行业动态

      继科学规范市场化天然气长输价格监管之后,10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明确储气设施相关价格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储气服务价格、储气设施天然气购销价格的市场化改革举措。国家发改委表示,通知的出台是为了鼓励投资建设储气库设施,增强我国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促进行业长期健康发展。记者采访了解到,天然气储气价格改革等市场化举措,有助于提升我国天然气储气和调峰能力,煤制天然气产业将在其中扮演重要的角色。
      气价改革指向市场化
     根据通知,储气服务价格由储气设施经营企业根据储气成本、市场供求情况等与委托企业确定,储气设施天然气购进价格和对外销售价格,由市场竞争形成。城镇区域内燃气企业自建自用的储气设施,投资和运行成本纳入城镇燃气配气成本统筹考虑,并给予合理收益。业内专家普遍认为,明确储气设施价格市场化政策,有利于调动各方面投资建设储气设施积极性,提高冬季市场保障能力,确保供气安全。
     据了解,随着我国天然气消费量迅速增长,储气设施建设速度偏慢、调峰能力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已经成为制约天然气行业的短板。国家发改委官方数据显示,目前我国储气设施工作气量仅为消费总量的3%左右,远低于国际约16%的平均水平。近年来,我国冬季用气高峰时北方城市供气紧张现象时有出现。与些同时,随着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加大,“煤改气”的大力推进,冬季供气保障压力将持续增加。
     中国石化江汉石油管理局局长、江汉油田分公司总经理孙健认为,“气荒”的原因之一,就是现在的储气量不仅远远低于国际标准,也远不能满足快速增长的天然气需求。记者采访了解到,我国地下储气库建设起步较晚。“十二五”前,储气库建设、运营主体只有中石油一家。近年来,储气库建设主体呈现多元化趋势,带动了储气库类型、用途的多样化。2013年,有4座大型地下储气库建设达到注气条件,新增设计储气能力107亿立方米。但是,截止到2015年底,全国地下储气库已建成储气能力仅42亿立方米,占当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的不到3%。
     “储气价格市场化后,企业可以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在自主确定淡旺季不同的价格。同时冬夏季价差形成的套利空间,会驱使部分企业投资建设储气设施,同时发展出多种储气调峰和保供方式,有利于弥补我国储气调峰能力不足的短板。”北京燃气集团办公室副主任吕淼说。
     煤制气弥补供应不足
     业内专家指出,储气价格等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推动,有利于我国煤制天然气的发展。“中国要增加天然气供应量,一方面靠扩大常规天然气产量,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发展页岩气、致密气、煤制气等非常规天然气作补充,其中,页岩气、煤制气等已建成一定产能,具备进一步做大的基础。”孙健表示。
      目前,我国已投产的煤制天然气年产能31.05亿立方米,与我国每年2000亿立方米的需求相差甚远。巨大的供给和需求反差,将为处于成长期的煤制天然气带来春天。
     近期有消息称,中石油天然气销售公司近日已向旗下地区公司发布根据市场情况与用户协商确定冬季非居民用气基量的要求,即,11月20日起非居民用气基量销售价格统一上浮10%;对华北、华东、华中、华南、西南、东北地区非采暖季降价促销区域,超出基量的增量用气价格在国家发改委确定的各省门站价格基础上上浮10%~20%,具体比例由地区公司根据市场、资源和用户承受能力确定;充分利用交易平台开展冬季增量用气的挂单和竞价交易;直供用户冬季用气销售价格参照非居民用气上浮政策执行。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在天然气行业整体加速市场化改革的背景下,适度发展煤制天然气对于缓解国内天然气供求矛盾意义重大。专家表示,目前,我国城市燃气的用气非常不均衡,北方地区冬季用量大,非采暖季节用气少,调峰问题非常严重。煤制天然气工厂冬季生产天然气,其他季节可以联产一部分甲醇等产品,由于生产工艺大同小异,只需增加少量设备就可以实现调峰的目的。煤制天然气项目不但可以弥补天然气供气量不足,同时可以作为储备气源,也可以作为调峰措施之一,保证北京等大城市的用气安全。
     稳妥发展需环保当先
     记者采访了解到,尽管需求大,但是目前我国煤制天然气产业在技术、市场、环保等各因素制约下,发展现状是规划项目多、运行项目少,发展速度缓慢。
      根据《现代煤化工“十三五”发展指南》提出的规模目标,预计到2020年,我国将形成煤制天然气产能200亿立方米/年。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1~7月份,煤制天然气产量8.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1.1%,但7月份仅增长1.1%,产量增速波动较大。
     “一方面,在煤制气生产成本构成中,煤炭所占比重达60%,煤炭价格的波动对煤制气的成本影响较大,风险性较高。另一方面,煤制气项目耗水量巨大,而目前的项目大多分布于水资源贫乏的内蒙古、新疆等地区。煤制气在用水和污水处理这两大问题上,广受关注。”国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主任李俊峰表示。
      为了规划煤制天然气产业的无序发展,国家能源局此前发布的《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深入评估已建示范项目经验和问题的基础上,统筹规划、科学布局、严格准入、稳步推进煤制燃料产业化示范,主要任务是围绕能效、环保、节水及技术装备自主化等内容开展产业化工程示范,要求坚持“示范先行、量水而行”的基本原则。但是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体产业政策及设计规范,还有很多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
      在这样的背景下,近期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环境影响评价的两大煤制气项目广受关注。今年10月,安徽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制天然气筹备处发布《淮南年产22亿标准立方米煤制天然气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中标结果公告》。项目位于安徽省淮南市凤台县杨村乡,总投资约300亿元,产能40亿立方米/年天然气,计划分两期建设,一期投资150亿元建设年产22亿立方米天然气。
     9月30日,环保部发布公告,正式受理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亿立方米/年煤制天然气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项目2011年开始主体工程建设,目前已基本建成。自2015年6月26日环保部下发不予批准新天煤化工项目环评的通知以后,项目基本停止建设。公司表示,针对环保部、环保部评估中心提出的问题,建设单位在原有环保投资18.4亿元基础上,新增环保投资9.2亿元;增加了多套环保设置,并对工艺进行优化。
      “我国应立足于能源结构特点,发展煤制天然气,作为扩大资源供给的方式之一是可行的。但由于煤化工耗水量大、投资高、CO2排放量大,因此,富煤缺水的西部地区应量力而行,要以水资源和生态环境承载力为基础,合理确定产业规模,避免盲目发展。”招商证券分析师刘荣表示。

 

来源:中国化工报      本站编辑:碧海云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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