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发改委网站12月22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正式印发电力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
规划提出,为保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电力电量需求,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量6.8-7.2 万亿千瓦时,年均增长3.6-4.8%,全国发电装机容量20亿千瓦,年均增长5.5%。人均装机突破1.4 千瓦,人均用电量5000千瓦时左右,接近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城乡电气化水平明显提高,电能占终端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7%。考虑到为了避免出现电力短缺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和电力发展适度超前的原则,在预期2020年全社会用电需求的基础上,按照2000 亿千瓦时预留电力储备,以满足经济社会可能出现加速发展的需要。
规划还提出,按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的要求,到2020 年,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达到7.7 亿千瓦左右,比2015 年增加2.5亿千瓦左右,占比约39%,提高4 个百分点,发电量占比提高到31%;气电装机增加5000 万千瓦,达到1.1 亿千瓦以上,占比超过5%;煤电装机力争控制在11亿千瓦以内,占比降至约55%。
规划要求,合理布局能源富集地区外送,建设特高压输电和常规输电技术的“西电东送”输电通道,新增规模1.3 亿千瓦,达到2.7亿千瓦左右;电网主网架进一步优化,省间联络线进一步加强,形成规模合理的同步电网。严格控制电网建设成本。全国新增500 千伏及以上交流线路9.2万公里,变电容量9.2 亿千伏安。
规划还要求,力争淘汰火电落后产能2000 万千瓦以上。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 克标煤/千瓦时,现役燃煤发电机组经改造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标煤/千瓦时。火电机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均力争下降50%以上。30万千瓦级以上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煤电机组二氧化碳排放强度下降到865克/千瓦时左右。火电厂废水排放达标率实现100%。电网综合线损率控制在6.5%以内。
规划提出18项重点任务:积极发展水电,统筹开发与外送;大力发展新能源,优化调整开发布局;鼓励多元化能源利用,因地制宜试点示范;安全发展核电,推进沿海核电建设;有序发展天然气发电,大力推进分布式气电建设;加快煤电转型升级,促进清洁有序发展;加强调峰能力建设,提升系统灵活性;筹划外送通道,增强资源配置能力;优化电网结构,提高系统安全水平;升级改造配电网,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实施电能替代,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加快充电设施建设,促进电动汽车发展;推进集中供热,逐步替代燃煤小锅炉;积极发展分布式发电,鼓励能源就近高效利用;开展电力精准扶贫,切实保障民生用电;加大攻关力度,强化自主创新;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加强电力国际合作;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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