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在省国资委监督指导下,集团公司邀请省内外经济、环保、采矿、机电等评审专家召开鱼卡一号井4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后评价报告评审会,集团公司副总经理甘江宁参加。与会专家一致认为鱼卡一号井400万吨/年改扩建项目整体上实现了预定的建设目标,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2024年,按照《青海省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集团公司选取选取了鱼卡一号井项目作为试点,正式启动了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本次评价在省国资委的监督指导下,采用“会前自评+现场踏勘+会议评审”的复合模式,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数据为支撑,以效益为标尺”的工作原则,从“第三人”视角对项目从谋划、决策、设计、建设、验收到运营的全过程进行了全面、客观、深入的评价。在评价期间,评审工作组提出了一些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空间,为项目的未来发展运营提供了有益参考。
近年来,集团公司根据国有企业改革工作任务,高度重视主责主业投资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制定并实施了《项目管理办法》等投资管理制度,明确界定了投资管理和后评价工作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评价方法及结果应用等关键要素。鱼卡一号井项目作为青海能源集团保供的主力矿井之一,自投产以来为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通过本次后评价工作,对集团公司项目投资效益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梳理和深入分析。
在今后的工作中,集团公司将继续深入践行《青海省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不断优化和完善后评价工作机制,扩大后评价工作的覆盖面和深度,将更多的项目纳入评价范围,推动后评价工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延伸。同时,积极探索实现后评价结果的充分运用,指导经营过程中加强预研预判,及时优化调整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强力推进降本节支、管理创效,全面提升投资管控水平和项目管理能力,为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为打造千万吨级保供基地服务四地建设贡献国企力量。(唐 妍 华 勇 马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