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3月14日—17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青海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杜进栋一行对鱼卡公司、鱼卡二矿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监察。
监察组听取了鱼卡公司和鱼卡二矿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汇报后,对复工复产、“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及落实《两办意见》《条例》《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深入井下工作面、外委单位现场检查,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
监察组强调,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两办意见》《条例》《硬措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及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要求,切实落实近期重点工作部署,加快矿井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进程,不断引进新技术、新设备,提升煤矿智能化水平;不断完善智能化系统,深入开展好矿山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补短板、强弱项;不断提升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监察期间,杜进栋还向煤矿领导班子、部室负责人深入解读了《两办意见》《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等文件精神,要求全体从业人员不断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坚决遏制重大事故的发生。(李红平 祁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