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生产法》、《工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宏丰公司工会下发了《关于赋予班组长及职工“四项权利”的通知》,为切实保障“四项权利”不走过场、落在实处、发挥实效,各基层单位、机关部门分别组织班组长及职工对“四项权利”文件进行了学习,要求各单位、机关部门通过班前会、学习培训会、部务会等形式积极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学习,并组织职工签订了“四项权利”告知书,确保让从事煤矿工作的每位职工熟练掌握班组长及职工“四项权利”,正确行驶“四项权利”,确保职工权益不受侵害。
据悉,班组长及职工“四项权利”的有效落实,不但确保了班组长及职工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安全奖罚、民主评议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而且有力调动了班组长及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大大激发班组民主管理活力,为进一步规范基层队伍建设和矿井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工作提供了可靠保障,不断促进班组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司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