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组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陕西省煤矿防治水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按照每矿不少于3天的时间,通过查阅煤矿水文地质资料,井下现场查看,对工作面超前治理、黄泥注浆和井下排水系统进行了详细检查。
检查组指出,渭南市煤矿主要受奥灰水害威胁,要加强矿井防治水风险防控,杜绝违规冒险蛮干行为。同时要求,一是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水害防治工作,必须转变工作思路,结合矿井实际,分析研究制定水害治理措施。二是煤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要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严格落实“物探先行、钻探验证、化探跟进”防治水工作措施。三是煤矿企业要配足配强防治水技术管理人员,不断强化专业技术水平,增强全员安全意识,夯实安全责任,切实为煤矿安全平稳推进起到保驾护航作用。四是要严格落实“一矿一策”、“一面一策”的防治水制度措施,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