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南井头矿面对愈演愈烈的小煤窑盗采和越界开采,采取的最后一战。他们停下当时比较先进的悬移支架,放下高档普采设备,重新拿起雷管和炸药。这是采煤史上的一次原始大倒退;这也是一次面对危险,甚至死神的英雄壮举;这是一次无奈的选择;也是一次悲壮的前行。
三十年以后,当我们回忆这段历史的时候,不能不对当年这些煤矿工人,为了抢夺国家煤炭资源铤而走险的壮举而心怀敬意,心生感动。许麦启、杨忠全,袁孬海、张进田、杨金生、李斌等人都是南井头煤矿当年的明星队长,也是后来参加承包小煤窑进行最后一战的骨干。现在,他们有的已经逝去,有的已经退休,但不论怎样,我们都不应该忘记他们的名字,因为他们都是矿山硬汉,他们都是矿区功臣。
南井头煤矿井田面积七万多平方公里,煤种是较好的电煤和动力用煤。矿井设计服务年限四十二年,但由于小煤窑的破坏,投产六年以后,也就是到一九九二年年底,可供正规布置采区和工作面的工业储量仅剩四十四万吨。就是在这仅剩的、少的可怜的零星储量中,还随时有小煤窑透水、贯通、爆破等潜在危险。
南井头矿原先以高档普采为主,采用长壁回采工艺,有的工作面已经开始使用悬移支架,机械化程度高,生产集中,有完整的生产系统。工人劳动条件比较好。但为了把国有资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南井头煤矿不得不开始组织残采。在无法布置回采工作面的条件下,被迫由正规生产的回采转为穿采。这是两种不同的采煤工艺,前者回采率高,资源浪费少,安全性能好;后者回采率低,资源浪费大,安全性能差。据不完全统计,南井头井田内开采的小煤窑每百万吨死亡率超过了6。而同时期的南井头矿安全水平较高,8年来,平均每百万吨死亡率在1.3以下。对比之下,孰优孰劣,不言而喻。
经过这场与小煤窑的最后一战,南井头煤矿提前三十多年报废。从投产到报废,只有短短的8 年时间。这其中的主要原因就是小煤窑非法开采。
1985年初,南井头井田有小煤窑5个。当时为发展地方煤矿,经省有关部门研究,决定从蒲白局增划部分小煤矿(小窑)开采区,同时规定:“大矿和小矿,小矿和小矿之间都应严格遵守开采界限,不得越界互争开采资源"。事实上,到1990年底南井头井田内小煤窑数已达9个,其中不少属于非法开采。这种胡挖滥采的现象屡禁不止,到 1994年底,井田内小窑猛增到48个。试想一下,七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四十八个小煤窑,其密度可能是全中国都没有第二个。井田范围内,井架林立,矸石遍野,污水横流。每个小煤窑占地1、4亩,48个小窑占用农田百亩以上,既影响农业生产,也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污染。
更可怕的是小煤窑在井田内非法越界开采,强占资源,整个井田被破坏得支离破碎。就这样,一个经济效益比较好的国有重点煤矿,在小煤窑哄抢中报废。它给国家和社会带来的损失是多方面的。据专家估算由于小窑开采给国家带来的经济损失是是无法估量的。仅地勘费用、基建投资和税利收入减少就一个亿。在当时地面工人工资每月只有六十元左右的条件下,这种损失真不是个小数字。
煤炭资源是不能再生的一次性能源,在正规井田内开小煤窑,无异于煤矿的自残。按原设计,1994年以后,南井头矿尚有8个采区可采出原煤一千万吨,服务年限还有33 年左右。然而,由于小煤窑的非法开采。事实上井田可供开采的时间连皮带毛不到八年时间,形成了煤炭生产的畸形发展。这种以资源和高投入换取短期效益的做法和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与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是背道而驰的。
当时,南井头矿井田内的小煤矿生产几乎都是人背筐拉的笨重体力劳动,生产水平低下,劳动和安全条件恶劣。它们虽在缓解陕西煤矿生产中起了重要作用,但有些乡镇小煤矿,尤其是小煤窑存在不少问题:无证开采,随意在大矿井田内胡挖滥采,造成资源浪费、投资浪费。从南井头矿的兴与衰及小煤窑破坏性开采所带来的浪费和损失足以说明这一问题。
1994 年12月2日,国务院发布了《乡镇煤矿管理条例》想使乡镇
煤矿生产开始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但这时候的南井头煤矿经过短暂的最后一战后,已经寿终正寝,悲壮地结束生命。
30年后当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不能不痛心疾首!(党礼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