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陕西省扎实开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第一阶段专项攻坚行动。
一是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指示精神,陕西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省政府成立由陆治原副省长任组长的煤矿等三项攻坚行动领导小组。成立由省煤管局、陕西煤监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煤管局。各产煤市县均已成立相应的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机构,从政府到部门全面加强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工作。
二是细化内容,强化检查重点。省政府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全省道路交通煤矿危险化学品安全三项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制定了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部门,落实了工作分工。在国务院安委办明确6类重点整治内容的基础上,将“非法开采煤炭的‘黑口子’”和‘明盘’”纳入整治重点内容,并细化了12小项重点整治内容。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开展,方案进一步明确细化了工作安排,从3月份开始,按动员部署、自查自改、专家排查、深化整治、巩固提高5个阶段开展,同时要求省级相关部门组织开展3轮督查。为严格现场问题隐患检查排查,确保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省煤管局下发《关于印发煤矿安全攻坚行动重点排查内容表和工作信息统计报表的通知》,根据7类重点整治内容制定了7类48项内容对照检查表,指导市县和企业扎实开展煤矿安全整治工作。
三是全面启动,扎实有序推进。3月7日,省政府组织召开由省煤管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市、县、区政府负责人及中省煤炭企业集团、矿业公司主要负责人参加的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省煤管局等部门分别发言,陆治原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对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安排。3月17-19日,省政府在榆林市组织召开全省煤炭生产安全会议、神东公司现场会和市县煤炭管理部门专题会,分管副省长陆治原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全面安排了全年煤炭生产安全工作,重点对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特别是企业自查自改工作进行再部署。
四是重点督查,严格检查执法。结合“两会”期间煤矿安全检查督查,省煤管局会同陕西煤监局组成6个检查督查组,由6名局领导带队,从3月1日至3月20日,对榆林、延安、铜川、渭南、咸阳、宝鸡等重点产煤市和企业煤矿安全整治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情况进行重点督查。 (刘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