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煤集团铜川矿业公司出台的《存量资源盘活管理办法》中规定,用盘活设备、物资(含配件)、土地、债权债务回收资金量的30%对按期完成盘活目标任务的单位、部门进行奖励,对未完成盘活目标任务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按未完成差额量的10%给予处罚。
铜川矿业在去产能中关停了5对矿井,去产能555万吨,矿井闲置出了大量的资源,为源盘这些存量资源,减少成本费用,实现闲置资源收益最大化,该出台了《存量资源盘活管理办法》。其主要目的是:盘活存量资源,依法回收货款,防止呆坏账产生,积极处置存量资源,使沉淀资源变为造血资源,最大限度发挥资源效益,实现国有资产保全保值。
铜川矿业公司成立了存量资源盘活管理领导小组,设立了存量资源盘活管理办公室,明确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并对成员单位的职责进行了划分。
存量资源盘活主要是将铜川矿业公司闲置设备资产、物资、配件、土地、房地产资源、债权债务进行盘活。2018年底,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债权要在年初的基础上降低20%;关停单位对非实物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债权资产,原则上全部予以收回,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回的,应取得不能收回的相关法律依据;2018年盘活土地180亩、房产8000㎡,最低盘活率达到80%以上。
为切实加强对存量资源盘活工作的监督考核,“办法”规定,盘活存量资源相关牵头单位,对下达的目标任务每月调度检查一次,每季度考评一次。同时公司存量资源盘活管理领导小组成员部室将深入基层单位对存量资源情况进行调研,确定存量资源闲置情况,科学下达每个单位的具体盘活指标,并严格考核制度的落实,确保盘活工作取得实效。
“办法”同时明确,基层单位无权擅自处置存量资源,对弄虚作假和私自转移库存物资、设备及配件等现象,按照矿业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党员干部的,给予党纪政纪问责和组织处理。涉嫌违法行为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处理。
铜川矿业党委宣传部